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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学院2018年招聘信息
发布时间:2018-04-08   浏览次数:
 
 
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第652号令)、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》(冀人社发〔2011〕9号)文件精神,为满足我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,经上级批准,我院开展2018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。具体岗位需求详见《唐山学院2018年岗位需求信息表》(附件一)。有意者即日起可通过专用邮箱报名。符合条件者,将根据选聘程序进行考核,录用后即可入编。
报名邮件统一名称:“选聘报名:博士(后)-应聘专业-姓名”,同一应聘人员请勿多次报名,资料审核仅审核首次报名邮件。如被通知补充材料,邮件名称请注明“姓名-按通知补充材料”。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孙老师:0315-2792216  崔老师:0315-2792133
报名邮箱:tscrsc@163.com
附:博士、博士后人才待遇:
(1)博士安家费。引进的博士、博士后人才一般给予30万安家费,紧缺或急需专业优秀人才安家费最高可增至50万元;安家费首次发放50%,其余部分5年等额发放;
(2)博士津贴。除工资外,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博士津贴1500元,博士津贴发放期限为5年;
(3)关于解决过渡性住房的政策。学校给予引进博士报销每月不超过1000元的租房费,期限为12个月,时间申请批准之日起计算;
(4)校聘副教授待遇。引进的博士自起薪之日起两年内,校聘为副教授,校内的奖励绩效工资可执行副教授标准,教学科研业绩按副教授考核。学校培养的博士毕业返校后工作两年内,奖励绩效待遇及考核参照执行;
(5)博士科研基金。理工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科研基金10万元;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科研基金5万元;科研基金首次划拨总额的30%,其余70%根据年度考核情况5年内逐年划拨;
  (6) 关于配偶问题。研究方向为学校发展特别急需的轨道、汽车等方向的优秀博士,配偶如为普通全日制硕士且所学专业为学校需要,其配偶可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进入我校工作,适时可通过公开选聘的形式参加我校的入编考核;
(7) 科研条件。每位博士配备价值8000元的计算机、打印机等设备,学校在专用科研设备购置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;
(8) 应聘期间交通和住宿费用。对于被录用的博士,入编后可报销应聘期间往返交通费一次,不超过300元的住宿费。
唐山学院人事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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