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根据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,进行我校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实及调整工作,本次公积金基数统计口径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,自2024年1月起执行,将于2月工资中补缴2023年1月缴存差额。
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额表
缴费基数下限 |
缴费基数上限 |
4629元/月 |
23145元/月 |
现将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、月缴存金额予以公布。详情请登录FTP人事处-社保科目录下的“住房公积金”文件夹查看。如有问题请与人事处社保科联系。
联系电话:2792244
人事处
2023年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