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根据2019年6月25日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《关于核实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进行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实及调整,且规定调整后不再允许单位变更及补缴以前月份的住房公积金。
为保障教职工利益,我校将于2019年8月再次进行基数调整,按照调基文件要求,本次公积金基数统计口径为2018年基本工资、基础绩效与奖励绩效实发数之和除以12个月。现将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、个人缴纳金额予以公布。详情请登录FTP人事处-社保科目录下的“住房公积金”文件夹。
2019年7月22日